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专科(高职)应届
来源:教务处
发布日期:2010-12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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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教育厅文件
闽教学〔2010〕59号
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专科(高职)应届
毕业生升入本科阶段学习招生工作的通知
各普通高等学校:
为做好我省2011年普通专科(高职)应届毕业生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招生工作(以下简称专升本)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招生对象
招生对象为2011年我省普通高校专科(高职)的应届毕业生,尚未就业的2010届临床医学专业专科毕业生可报考临床医学(定向)专业。
二、招生学校、招生类别和专业
2011年承担专升本招生任务的院校为福建师范大学、福州大学、福建农林大学、福建医科大学、漳州师范学院、福建工程学院、泉州师范学院、闽江学院、厦门理工学院、三明学院、闽南理工学院和集美大学诚毅学院等12所,招生院校、类别及招生专业详见附件1。
三、考试科目及分值
上一条:学院2011年寒假、春节值班安排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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